3月8日晚8點30分,記者在李滄區四流中路遠遠就清晰地看到了能發光的道路交通標志牌。據了解,這是一款引進國際先進水平的高清面板顯示主動發光標志,是李滄交警在近期剛剛安裝、調試完畢的。目前李滄轄區主要在四流中路安裝了這種發光標志牌,其中空中導向36面,指路標志6面。
這款標志標牌是采用內置背投光源投射標志表面,達到主動發光效果,天越暗反光越強。它不僅具備普通逆反射功能,同時也兼具主動發光特性,在夜晚或光照不佳的環境,能主動發光,大大提高了城市夜間標志的視認性。據李滄交警介紹,原先普通標志牌需要通過開啟遠光燈照射才能被動反光,同時駕駛人員也只有在反光膜的逆反光光錐內才能觀察到反光信息。同時,這款標志在雨霧、冰雪、霧霾等惡劣交通環境下,仍然具備很強的視認效果。
據了解,下一步,交警部門將針對危險路段、重要交通節點、城市主干道路,進行合理規劃安排,有計劃地實施安裝這款主動發光標志。
開學季!孩子上下學路上的交通安全不容忽視
當前正值春運返程高峰期,又逢學校集中開學,學生返校交通安全風險上升,學生出行安全問題值得大家關注。那么,在當前較為復雜的交通情況下,如何保證孩子們上下學路上的安全?交通言究社特整理了乘車、步行、騎行、乘坐校車等方面的安全提示,以供大家參考。
開車接送孩子 注意這些安全隱患
對于年齡較小的孩子或小學生,家長們通常會選擇開車接送孩子上下學,認為這樣是最安全的出行方式,但也應注意孩子們在乘車過程中的安全隱患。
? 未滿12歲的兒童乘車應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部分家長為圖方便會讓孩子坐在副駕駛位置,殊不知,這存在極大安全隱患。副駕駛通常會配備安全氣囊,發生碰撞時,瞬間彈出的氣囊會對孩子的頭部和頸椎造成致命傷害。
▲圖:實驗證明,安全氣囊彈出后產生的威力巨大,瞬間擊碎西瓜
還有些家長認為給孩子系上安全帶,即使不坐安全座椅也可以保證安全,其實不然。因為安全帶是按照成人身體特征設計的,未滿12歲的孩子由于身高所限,當車輛發生碰撞時,安全帶不但起不到保護作用,反而會勒傷、割傷孩子頸部,造成意想不到的傷害。
▲ 圖:實驗證明安全帶不但不能保護兒童還有可能勒傷脖子
未滿12周歲的孩子乘坐私家車時,應該在后排位置,并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 開車門前應注意觀察 莫讓低齡兒童自己下車
當開車到達學校周邊時,部分家長為趕時間或省事讓孩子自己上下車,在沒有觀察清楚周邊環境的情況下,這樣極易造成“鬼探頭”現象,引發交通事故。作為家長和監護人,應隨時鎖好兒童安全鎖;在抵達目的地時,應在保證自己和其他車輛的安全前提下上下車,對于年幼的兒童最好由家長陪同。
▲ 圖:孩子未觀察周圍交通狀況,開門時與騎行人發生碰撞
告知孩子遵守交通規則 步行、騎行過馬路應注意觀察
如果家長選擇步行接送孩子,或讓孩子自行騎行或步行上下學,那么更應提醒孩子要隨時注意路上情況,避免錯誤的步行及騎行行為,以保障出行安全。
? 步行上學過馬路要提高警惕
2016年5月4日下午,四川南充一十字路口,一家長牽著四歲的孩子過馬路,當兩人走到斑馬線中間時,孩子掙脫了大人的手,向街對面跑去的過程中被車輛撞倒,卷到車輪底下。家長應提醒、囑咐孩子,在上下學路上不要隨意嬉戲打鬧,注意交通安全。
▲ 圖:孩子過馬路時被車輛撞倒
? 騎行安全同樣不能忽視
2017年11月20日,寧夏石嘴山一騎自行車的初中生被轎車撞倒卷入車底拖行數十米后死亡。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在自行車車身上貼反光標識,并教會孩子如何正確打手勢,增加騎行安全性。注意不要讓孩子駕駛二輪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及平衡車。
▲ 圖:騎行上學被車輛撞倒
“黑校車”超員超速違法多 切勿乘坐
在郊區及農村地區,由于上學路途較遠,孩子們通常會乘坐校車往返學校。但由于部分地區缺乏相應運營機制與規范,一些校車常常會出現超員現象,加之車況差,使得安全風險極高。一旦發生危險,孩子所受到的傷害也遠遠超出想象。
? 交警查獲多輛超員“黑校車”
1月15日,河南息縣交警查獲一輛超員運送幼兒的面包車,該車核載5人,實載27人,超員22人(均系兒童)。經查,該車未取得校車服務相關資質,且車輛嚴重超員,駕駛人張某已涉嫌構成危險駕駛罪。
▲ 圖:河南息縣交警查獲超員校車
1月14日,江蘇淮安交警查獲一輛超員運送中小學生的面包車,該車核載7人,實載16人,其中學生15人。經查,該車未取得校車服務相關資質,并且超員100%以上,駕駛人成某已涉嫌構成危險駕駛罪。
▲ 圖:江蘇淮安超員100%以上的面包車
? 超員校車危害大,極易引發交通事故
超員校車抗側翻性能下降,更容易導致側翻或其他交通事故,具有極大安全隱患。此外,部分“黑校車”還存在私自改裝等問題,致使安全帶和座椅不足,導致乘車人缺少必要的安全防護裝備,發生事故時將增大事故的嚴重性。
? 校車嚴重超員需承擔行政或刑事責任
校車非法營運不僅違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嚴重超員的還可能受到刑事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的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將會被處拘役,并處罰金。
同時,《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一款也作出了規定: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校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該機動車,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韓城交通加大公路交通標志標牌設置完善力度
為進一步提高轄區公路安全通行服務水平,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連日來,韓城市農村公路管理局加大轄區管養路段交通標志標牌增設力度。
從8月8日至今,該局投入大量資金,對轄區龍門公路、韓宜路、鄉雷路、芝東路、西官路、呂清路、西南路等路面缺失的標志標牌進行全面增設,涉及急彎、陡坡、視距不良、臨崖、平面交叉道口、事故多發、危險邊坡等影響行車安全的路段,增設橋梁限載標志牌、警示標志牌及各類信息提示牌50余塊,安裝凸面鏡9塊,并對歪斜、倒伏標志標牌予以校正夯實,清除了遮擋里程碑、百米樁的高草,對模糊不清、不醒目的路面標線進行重新補劃。
截至目前,新增的道路交通標志標牌已全部安裝到位,極大地消除了安全隱患,提高了道路安全通行服務能力,方便了沿線群眾的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