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志是指使用文字或符號傳達引導,限制,警告或指示信息的道路設施。設置醒目,清晰,明亮的交通標志是交通管理,確保道路安全暢通和重要設施。
在古羅馬社會時代,從羅馬到加普亞的軍用大道上可以設有一個里程碑和指路牌。中國在公元三世紀魏文帝有銅表日記。不過在汽車企業大量資金使用自己以前,道路標志的種類和數量都是不多的。 隨著汽車數量的增加和道路運輸的發展,道路交通標志的種類和數量逐漸增加。1908年,在路上在巴黎舉行的第一次國際會議,都提出了一個統一的交通標志的問題。 1968年,聯合國公布《道路進行交通和道路標志、信號協定》作為世界各國政府制定一個交通安全標志的基礎。道路交通標志有不同設計的各種現代化的高速公路上不同顏色不同形狀的。
那這些發展道路交通標志牌的形狀可以設置是有什么重要依據呢? 同一區域良好易識的一階是三角形>菱形>正方形>六邊形>六邊形,圓形和八角形..三角形表現出高度,它是警告標志等邊三角形的幾何形狀的更引人注目的形狀,使用在“讓路停車”倒三角和“慢讓路”的。 圓形顯示不同程度具有較高,便于排列可以設置一個文字,一般用作禁止和指示標志。長方形和正方形更好的可視性指導交通標志。
道路交通標志牌不同形狀的含義:
(1)方形:用于我們指路標志,部分進行警告、禁止和指示精神標志,旅游區重要標志,輔助企業標志,告示標志等;
(2)叉形:用于“鐵路道口交叉標志”的警示標志;
(3)八邊形:一個“停止”禁止標志;
(4)倒等邊三角形:用于“減速讓行”進行一個標志;
(5)圓形:指示標志符和用于停用;
(6)正等邊三角形:用于進行警告信息標志。